美國盛信律師事務所及在其他法域以美國盛信律師事務所名義執業的關聯辦事處(「盛信」或「我們」或「本所」)致力於尊重包括求職者、僱員及本所網站(www.stblaw.com)訪問人士在內的所有個人以及本所現有及潛在客戶的私隱權。
訪問本所網站或本所辦公場所受以下私隱聲明(「聲明」)約束。一經訪問本所網站或進入本所辦公場所,閣下即認可本聲明,而本所可隨時對本聲明作出更新。如對本聲明作出更新,我們會將更新後的文件上傳至此,並且如果法律法規要求,我們亦會透過電郵通知閣下。任何該等變動一經上傳即告生效。每次訪問本所網站或本所辦事處時,請務必查閱本聲明。若不認可本聲明的任何規定,則不得使用本所網站或訪問本所辦事處。
本聲明載列:
- 盛信收集的個人資料類型,包括從客戶以及從訪問本所網站、申請本所職位、訪問本所辦事處及本所在正常業務過程中與之進行互動的個人所收集的個人資料;
- 本所處理及使用個人資料的目的及法律依據;
- 本所營銷相關資訊及個人撤回其同意或另行對營銷提出反對意見的能力;
- 本所處理、披露或使用個人資料的方式;
- 本所將個人資料轉移出歐洲聯盟(「歐盟」)、瑞士及英國(「英國」)的方式;以及
- 個人就本所處理、使用或披露其個人資料所享有的權利。
有關(1)本所政策如何適用於閣下的個人資料,(2) 閣下如何依據適用法律行使對本所使用閣下個人資料提出質疑或異議的權利,或(3)如何查閱、修正或刪除閣下個人資料的問題,應發送至[email protected]。
出於相關資料保護法之目的,盛信可能被視為閣下的個人資料的資料控制人,包括在客戶交易過程中處理的閣下個人資料。
本聲明描述了盛信有關個人資料的政策和流程。盛信收集、持有、使用或處理的任何個人資料,亦須受盛信辦事處所在各法域的適用當地法律及/或盛信政策相關規定的約束。我們將個人資料儲存在美國及資料保護法律的保護性可能不如閣下所在地的其他國家。
我們收集的個人資料
我們收集並處理閣下的以下個人資料:
- 身份識別資料:如姓名、身份證號碼、生日、職位名稱及職責。
- 聯絡資料:包括電話號碼、電郵地址、郵寄地址。
- 帳單、金融及支付資料:包括所獲得或所考慮的服務紀錄、銀行及其他金融帳戶資料,以及處理付款、帳單及發票以及預防欺詐所需的其他資料。
- 活動報名或郵寄名單資料:如營銷和通訊偏好及興趣、訂閱、下載、飲食要求及偏好(可能洩露有關閣下健康及/或宗教背景的資料)。
- 法律法規合規資料:因特定目的所需而收集,如瞭解你的客戶、反洗錢及市場濫用條例規定,或作為我們的客戶引入流程的一部分而收集,而相關資料可能包括護照或其他身份識別及盡職調查資料。
- 技術資料:包括在閣下訪問本所網站期間收集的資料、IP地址、瀏覽器類型和版本、設備類型、時區設置、瀏覽器外掛程式類型和版本、作業系統及平台。欲瞭解更多有關我們對小型文字檔(cookies)的使用情況,請參閱我們的小型文字檔(cookies)政策。
- 音訊、電子、視覺或類似資料:包括相片及閉路電視鏡頭。
- 實地進入資料:涉及閣下訪問本所辦事處的詳情。
- 求職者數據:包括閣下或第三方(如獵頭公司、法學院就業中心)就空缺職位招聘而在本所網站、線上招聘網站(如適用)或線下提供的身份識別資料、聯絡資料、履歷及其他資料,此等資料根據職位招聘所在國家或州的不同亦可能須受當地其他規定的約束。
- 敏感或受規管個人資料:在閣下與本所往來的過程中,我們可能會因提供法律服務而收集並處理與閣下有關、受適用法律保護的特定敏感或受規管個人資料或數據(可能包括與種族及民族背景、性別、婚姻狀況、政見、宗教信仰、工會會員、身心健康有關的資料,與性取向和背景有關的資料,或刑事犯罪詳情或生物辨識資料)。
- 閣下向本所提供的與提供或接受服務有關的任何其他個人資料,包括與閣下任何僱員、客戶或供應商有關的個人資料。
我們可能會以我們從其他渠道(如我們的人員、客戶、顧問、合夥人、代理人及與我們進行互動的第三方)及公開可得渠道收到或取得的資料,對閣下提供予我們的資料加以補充。
我們收集有關以下人士的個人資料:
- 我們現有及潛在客戶及其人員和僱員;
- 我們的服務供應商及業務合作夥伴及其人員和僱員;
- 參加或表示有興趣參加我們的活動的個人,或訂閱我們法律通訊及其他以電郵方式送達法律動態的個人;
- 與客戶交易有關的第三方(如與客戶將收購公司人員有關的資訊);以及
- 我們的網站及辦事處的訪問人士。
個人資料的來源
我們從諸多渠道取得個人資料,包括我們的網站(包括網站分析,參閱下文「小型文字檔(cookies)及類似技術」)、網上調查問卷及表格,以及我們直接取得的其他資料(包括透過電郵取得,或透過與我們的律師、法律或其他顧問、諮詢師及其他專業技術人員、投訴人、商業代表及質詢人員以及前述任一人士的供應商和服務提供者對話取得),以及閣下直接向我們提供的資料。此外,我們亦從第三方渠道取得個人資料,如我們的客戶、其他律師事務所、服務供應商及政府實體。
與其他人士有關的資料:如果閣下向我們提供有關任何其他人士(如閣下的僱員、供應商、股東或董事)的資料,閣下須確保該等其他人士瞭解其資料使用和披露方式,並須確保該等其他人士已允許閣下向我們披露相關資料,並允許我們以及我們的外判服務供應商按照上文規定使用及披露相關資料。
個人資料的處理
特定法域的法律要求公司披露其使用、處理或披露個人資料所依賴的法律依據。如前述相關法律適用,我們的法律依據載列如下。我們為以下目的並基於以下法律依據處理上文所述個人資料:
- 我們使用身份識別資料,聯絡資料,求職者資料,帳單、金融及支付資料以及法律法規合規資料,以便履行合約或採取與合約有關的步驟,包括:
- 向我們的客戶提供法律服務;
- 核實閣下的身份;
- 處理閣下的付款;以及
- 就所提供的法律服務與閣下溝通。
- 我們使用必要的身份識別資料,聯絡資料,帳單、金融及支付資料,求職者資料,活動報名或郵寄名單資料,法律法規合規資料,技術資料,實地進入資料以及敏感或受規管個人資料,以便開展我們的業務及追索我們的合法利益,尤其是:
- 向我們的客戶提供法律服務,以及回應客戶可能發送予我們的任何意見、回饋或投訴;
- 向客戶及潛在客戶推銷我們的服務並發佈法律新聞及行業動態,以及主辦或管理活動;
- 對我們網站的使用情況進行監控,以幫助我們在線上及線下作出改善並保護我們的服務和網站;
- 保障我們的實際辦公場所的安全並管理對我們的實際辦公場所的進入;
- 對有關我們的網站或服務的任何投訴進行調查;以及
- 與法律主張相關,以及為合規、監管及調查目的。
- 我們在取得閣下同意的情況下使用身份識別資料、聯絡資料、求職者資料、活動報名或郵寄名單資料及技術資料:
- 我們可向閣下發送與我們服務有關的直接營銷資料;
- 我們可按照以下資料及向閣下提供的與何時使用相關技術有關的資料使用小型文字檔(cookies)及類似技術;以及
- 閣下提供予我們的個人資料將僅用於我們在閣下向我們作出同意之時所說明之目的。
- 我們將身份識別資料,聯絡資料,帳單、金融及支付資料,法律法規合規資料,技術資料,實地進入資料以及敏感或受規管個人資料用於其他目的,以遵守我們業務經營所在法域的適用法律、法規、傳票、法律程序、政府調查或質詢,包括:
- 作為我們的法律、監管和職業義務(包括反洗錢義務)的一部分,對現有及潛在客戶及其他第三方進行合規檢查;
- 為保護我們、我們的僱員、我們的使用者、我們的資訊系統以及公眾的權利、財產和安全所必需或適當時;以及
- 為與進行調查的政府或執法部門進行合作。
- 我們使用求職者資料,以便在簽訂合約或其他聘用關係之前,應求職者的要求在招聘過程中採取必要的步驟(以及使用為遵守與我們的招聘和人員有關的法律、法規及公司管治要求所必需的求職者資料):
- 以篩選識別及評估職位候選人;
- 保存招聘流程相關紀錄;
- 分析招聘流程和結果;以及
- 進行背景調查。
- 請注意,如果閣下獲盛信聘用,為閣下的聘用關係之目的,該等資料將遷移至我們的員工紀錄中,並受我們有關員工資料處理政策的約束,該等政策將在閣下聘任開始時提供予閣下。
在特定情況下,如果我們未取得所有相關個人資料,我們將無法向客戶提供法律服務。
營銷通訊及撤回同意
我們可能會就閣下可能感興趣的服務或活動資訊與閣下聯絡。如根據適用法律屬必要,在閣下向我們提供閣下的個人資料時,閣下將有機會表明閣下是否同意我們使用閣下的個人資料以告知閣下此類服務和活動。
儘管我們可能訂有包含上述在內的其他法律依據來處理閣下的資料,但閣下始終能夠撤回允許我們處理閣下的個人資料之同意。 在某些情況下,我們可在未經閣下事先同意的情況下依賴於我們的合法利益而向閣下發送營銷材料,但閣下擁有絕對權利隨時選擇不接收未來的營銷材料。 閣下可按照收到的電郵通訊中的說明進行操作,或透過[email protected]聯絡我們。
閣下個人資料的披露
我們有權向受信任第三方披露閣下的個人資料,包括:
- 法律或其他顧問、諮詢師及其他專業技術人員、投訴人、商業代表及質詢人員以及前述任一人士的供應商和服務提供者,以及其每一家附屬企業;
- 業務合作夥伴、供應商及分包商,以便履行我們與該等人士或閣下之間訂立的任何合約。我們會採取合理措施,確保我們的人員保護閣下的個人資料並知曉其負有的資料安全義務;以及
- 協助我們改進及優化網站的分析及搜尋器供應商。
我們亦可能將閣下的個人資料分享予(或遷移至)第三方:
- 如果我們出售或購買任何業務或資產或與另一人士的任何業務合併,在此情況下,我們可能將閣下的個人資料披露予該等交易中的潛在對方,且該等資料可能成為該等交易中的一項轉讓資產;
- 為遵守適用法律、法規、傳票、法律程序、政府調查或質詢,配合執法,提出法律主張或與之進行抗辯,以及保護我們及他人的權利、財產或安全,我們可與適當的執法、監管或政府部門分享資料;以及
- 為犯罪和欺詐預防及補救之目的,我們可與執法、監管或政府部門及/或獨立監管機構分享資料。
我們不會將任何個人資料出售或分享予任何其他人士。
個人資料轉移出歐盟、瑞士及英國
盛信是一家國際律師事務所,在全球若干法域設有多家辦事處及關聯實體。因此,個人資料可能會遷移至無法提供與閣下所在國家相同保護措施的國家。尤其是,來自歐盟、瑞士或英國的個人資料會遷移至本所在美國境內的各辦事處並在本所美國辦事處內進行處理或透過電腦網絡或其他方式與本所美國辦事處分享。在特定情況下,如為提供我們的服務或開展特定業務所必需,該等個人資料可能會視乎需要與本所其他辦事處的人員分享。
為按照歐盟、瑞士及英國資料保護法就上述資料轉移提供充分的保護,盛信已基於歐盟委員會批准的標準合約條款及英國資料專員的國際資料轉移附錄(UK Information Commissioner’s International Data Transfer Addendum)簽署了符合規定的適當合約條款。如欲獲取有關我們為將閣下個人資料轉移出歐盟、瑞士和英國而制定的保護機制的進一步資料,請透過[email protected]聯絡我們。
閣下的權利
根據閣下的居住地,閣下對我們使用、處理和分享閣下的個人資料擁有各項權利。請注意,部分權利存在例外情況,因此,在向閣下提供資料會洩露他人的個人資料或者我們依法被禁止披露相關資料等情況下,有關請求可能會被拒絕。
- 查閱權:閣下可能有權要求獲取一份我們持有的有關閣下個人資料的副本。閣下可能有權查看我們持有的有關閣下的個人資料。如閣下有此需求,請透過[email protected]聯絡我們。
- 準確性:我們的目標是保持閣下的個人資料為準確、最新及完整。如閣下的任何個人資料不準確或發生變動,我們鼓勵閣下透過[email protected]聯絡並告知我們。
- 反對/刪除:閣下亦可能有權反對我們處理閣下的個人資料並要求我們攔截或刪除閣下的個人資料或將閣下的個人資料限制在受特定例外情況的約束。如果此項權利適用,一旦收到閣下的請求並核實閣下的身份,我們將(並將指示我們的服務供應商)從我們的紀錄中刪除閣下的個人資料,但依據適用法律的適用例外情況則除外。
- 可攜性:閣下可能有權要求以常用的機器可讀取格式向閣下或其他資料控制者提供閣下的個人資料。
- 投訴:如果閣下認為閣下的資料保護權可能已被侵犯,閣下可能有權向適用的監督或監管機構提出投訴。如果閣下在歐盟並且認為我們未有遵守適用的資料保護法律,包括《一般資料保護條例》,閣下亦有權向當地資料保護部門(如愛爾蘭的資料保護委員會(DPC))提出投訴。請[按此][1]查閱歐盟各成員國的資料保護部門清單。如果閣下在瑞士,請[按此] [2]瞭解有關如何聯絡聯邦資料保護及資料專員的資訊。如果閣下在英國且希望提出投訴,請[按此][3]瞭解有關如何聯絡資料專員辦事處的資訊。
如欲行使上述與查閱權、準確性、資料可攜性、反對及刪除有關的權利,請發送電郵至[email protected]向我們提交請求。
請注意,根據適用法律,此等權利可能存在例外情況。
只有閣下本人或閣下授權代表閣下行事的人士可提出與閣下個人資料相關的請求。可核實消費者請求必須:
- 提供足夠的資料,使我們能夠合理地核實閣下是我們收集個人資料的人士或該人士的授權代表。
- 充分詳細地說明閣下的請求,以便我們能夠正確理解、評估並作出回應。
如果閣下不作出上述行動,我們可能無法滿足閣下的要求或向閣下提供個人資料。提出請求毋需閣下在本所創建帳戶。相關請求中提供的個人資料將僅用於核實閣下的身份或提出請求的許可權。
閣下的個人資料保留時間
除非我們已根據刪除請求刪除了個人資料,否則我們會在提供法律服務和開展業務所需的時間內,按照我們的資料保留政策保留個人資料。如果為遵守法律或報告義務、解決糾紛或收取費用所必需,或者,如果適用法律允許或要求,我們可能會將個人資料保留更長時間。我們亦會以去識別化或匯總形式保留個人資料,使其不再與個人相關連。為確定個人資料的適當保留期限,我們會考慮多項因素,例如資料的數量、性質及敏感度,未經授權查閱、使用或披露的潛在風險,我們處理個人資料的目的以及適用的法律要求。
當我們為營銷目的或在閣下同意的情況下處理個人資料時,我們對資料的處理會持續至閣下要求我們停止之時及此後的一段較短時間(以便我們執行閣下的請求)。我們亦會記錄閣下要求我們不再向閣下發送直接營銷資料或處理閣下資料的事實,以便我們將來可以遵守閣下的請求。
一般而言,如果我們因提供法律服務而處理個人資料,則自相關事項完結之日起,我們會將資料保存 10 年。
如果我們為遵守我們的法律義務而處理個人資料(例如,為反洗錢目的處理的「瞭解你的客戶」資料),則只要客戶有未決事項,我們即會保留相關資料,並且在最後一項事項完結日起10年內一直保留相關資料。
小型文字檔(cookies)及類似技術
小型文字檔(cookies)是什麼?
小型文字檔(cookies)是網絡伺服器向網絡瀏覽器發送的一小段資料,以使伺服器在每個網頁上唯一地識別瀏覽器。我們還使用與小型文字檔(cookies)類似的其他追蹤技術,包括像素標籤(pixel tags)和追蹤URL。
所有該等技術於本政策中統稱為「小型文字檔(cookies)」。請注意,如果閣下刪除或禁用我們的小型文字檔(cookies),閣下可能無法訪問我們網站的部分區域或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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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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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文字檔(cookie)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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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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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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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ut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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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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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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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ut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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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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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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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utm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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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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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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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utm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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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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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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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utm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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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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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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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mst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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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9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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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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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uid
|
2年
|
功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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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cf_bm
|
3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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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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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tTeamFil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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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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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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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ppingCart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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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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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對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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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_session
|
30分鐘
|
絕對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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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_user
|
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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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對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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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RAffin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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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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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對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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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RAffinitySameSite
|
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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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對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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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P.NET_Session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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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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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對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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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WSALBC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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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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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閣下不希望接受任何非必要的小型文字檔(cookies),或只希望允許使用特定小型文字檔(cookies),閣下可隨時更新閣下的小型文字檔(cookies)設置,方法是,重新載入閣下的瀏覽器歷史紀錄並拒絕在我們的網站上設置小型文字檔(cookies)。閣下亦可透過瀏覽器設置隨時撤銷對我們使用小型文字檔(cookies)的同意,並刪除已經設置的小型文字檔(cook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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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追蹤
我們不會隨著時間的推移及/或跨第三方網站追蹤網站的訪問人士以提供定向廣告,因此不會回應「請勿追蹤」(「DNT」)信號。然而,某些第三方網站在為閣下提供內容時的確會追蹤閣下的瀏覽活動,以便其能夠向閣下呈現為閣下度身定制的內容。如果閣下訪問此類網站,閣下的瀏覽器允許閣下設置 DNT 信號,以便第三方(尤其是廣告商)知曉閣下不希望被追蹤。閣下應當查閱瀏覽器的説明頁面,瞭解如何設置閣下的偏好選項,如此,網站便不會追蹤閣下。
加州消費者的額外資料
《加州消費者私隱權法》(California Consumer Privacy Act或「CCPA法」,含其修訂)(加州民法典第1798.100節及其後條文)賦予住所在加州的消費者某些與其個人數據(本政策其他地方稱為「個人資料」)有關的權利。本節涉及CCPA法,僅適用於屬加利福尼亞州居民的個人。CCPA法中定義的任何術語在本節中使用時具有相同含義。
- 所收集個人資料類別:過去12個月中,我們收集了以下類別的個人資料:識別碼、加州或美國聯邦法律下受保護分類的特徵、職業和聘用相關資料、教育資料、商業資料、互聯網及電子網絡活動、推論、 敏感個人資料,以及與閣下相關或能夠合理地與閣下相關連的其他類別的個人資料。如欲瞭解有關我們收集的個人資料的更多詳情,請參閱上文「我們收集的個人資料」。
- 收集及使用個人資料的業務或商業目的:我們收集及使用個人資料的目的載列於上文「個人資料的處理」。
- 個人資料來源類別:我們直接從閣下以及上文「個人資料的來源」所述的來源收集個人資料。
- 所披露個人資料類別及第三方接收人類別:過去12個月中,我們向以下類別的接收人披露了識別碼、聘用資料、商業資料及互聯網和電子網絡活動:客戶、雲端服務供應商、顧問、資料分析供應商、律師公會、互聯網服務供應商、資料儲存供應商及作業系統和平台。我們亦向客戶、雲端服務供應商及顧問披露職業和聘用相關資料、教育資料及特定敏感個人資料。如欲瞭解有關我們個人資料披露方式的更多資訊,請參閱上文「閣下的個人資料的披露」。
- 個人資料的分享和出售:儘管我們誠如上文所述,向我們的關聯方、服務供應商及其他供應商披露個人資料,但我們並不出售或分享(「出售」及「分享」依照CCPA法中的定義)閣下的個人資料。此外,據我們實際所知,我們並未出售、亦無分享16歲以下未成年人的個人資料。
- 敏感個人資料的使用及披露:我們不會出於按照請求獲取相關商品及服務的普通消費者的合理預期為提供我們的產品和服務所必需以外的其他目的,而使用或披露閣下的敏感個人資料,但少數例外情況則除外。
- 個人資料的保存:請參閱上文「閣下的個人資料保存時間」。
閣下作為加州消費者所享有的消費者權利
受限於特定限制性規定,加州消費者有權 (1)要求瞭解更多有關我們收集、使用及披露個人資料的類別和內容,(2)要求刪除閣下的個人資料, (3)要求修正閣下的個人資料,及(4)不會因行使此等權利而受到歧視,包括申請人不會因行使其CCPA法權利而遭受報復的權利。加州消費者或其授權代理人可致電+1 (833) 490-0071或發送電郵至[email protected]提出此類請求。我們會核實閣下的請求,方法是,要求閣下提供充分的資料來確認閣下的身份,例如閣下的姓名、電郵地址以及有關閣下與我們互動的資料。閣下如欲使用授權代理人來行使閣下的權利,我們可能會要求閣下提供證據證明,閣下已向該代理人提供授權書,或者該代理人擁有有效的經簽署授權書以代表閣下提交請求,並要求閣下直接與我們核實閣下的身份。
如果我們無法核實閣下的身份或提出請求的許可權並確認與閣下相關的個人資料,我們可能無法回應閣下的請求或向閣下提供個人資料。
此外,閣下需要充分詳細地說明閣下的請求,以便我們審查、瞭解、評估及回應。除非法律要求或允許,否則我們不會將我們向個人收集的用於確定可核實請求的個人資料用於任何其他目的。
我們將在收到可核實消費者請求後的四十五 (45) 個曆日內盡快作出回覆,但我們可要求將回覆期限最多延長額外四十五 (45) 個曆日。如需延期,我們會通知閣下。
加州《反客戶資料披露法》(Shine the Light Law)
加州民法典第1798.83節被稱為《反客戶資料披露法》(“Shine The Light” law),允許我們的客戶,如為加州居民,可要求並自本所獲取一份我們在上一曆年內為直接營銷目的向第三方披露的個人資料(如有)清單以及該等第三方的名稱及地址。依據第1798.83節,我們目前沒有,且在上一曆年內亦沒有為其直接營銷目的而向第三方披露任何個人資料。
我們私隱聲明的變動
我們未來可能對本聲明作出的任何變動,將上載至本頁面,及/或,在法律或法規要求時,透過電郵通知閣下。
管轄法律及訴訟地
如相關資料保護法要求,則本聲明受相關法域法律管轄,與本聲明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在相關法院解決。在所有其他情況下,本聲明受紐約州法律管轄,與本聲明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在紐約州紐約縣具管轄權的州立或聯邦法院解決。如本聲明的任何規定被認定為不可強制執行,該等規定將僅在使其可強制執行的必要範圍內加以修訂。
如對本聲明有任何疑問或意見,請發送電郵至[email protected] 或致函資訊總監,地址為:Simpson Thacher & Bartlett LLP, 425 Lexington Avenue, New York, New York 10017。
最近更新時間:2022年12月